成龙“3枪6弹”对抗黑帮言论涉嫌违法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据香港成报报道,成龙早前杂志访问时,声称在香港曾被二十多人拿着西瓜刀包围,要私下动用三根枪、六个手榴弹面对黑社会的围攻。报道一经刊出,其惹火的言论立即招来非议。因被认为涉嫌违反香港法例,香港警方已决定介入调查。
香港警务处对枪械管制相当严谨,其发言人近日表示,将成龙的言论进行深入了解并跟进事件。
据了解,近年来,香港持真枪作案的犯罪率呈下降趋势,2008年及2010年的记录为零。而成龙作为国际知名人士,若其所说属实,传播错误的讯息之余,还公然挑战法纪,故有跟进的必要。
今年12月11日,成龙在接受《南方人物周末》访问时,被问及成立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原因,成龙不讳言指出,是要替演艺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艺人出头,并亲述曾与黑社会对峙的惊心场面。
成龙日前向杂志透露,曾持枪和手榴弹对抗入侵电影圈的黑社会人物。
人物周刊: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被人叫大哥的吗?
成龙:忘了,真的忘了,怎么开始的我也忘了,现在几乎变成一个官称了。
人物周刊:大概有多少年了?
成龙:有……哇!二十多年了。可能是我爱管闲事吧。
人物周刊:都管过什么闲事?
成龙:抗议黑社会,保护艺人,组织香港演艺人协会。每一个协会办不下去,都是我支持他们。到了后面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是我搞起来的。
人物周刊:那时候为什么要成立香港演艺人协会?
成龙:我在美国受到很公平的待遇,回到香港,看所有的艺人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给人欺负,收不到钱,给黑社会欺负。我第一个在《壹周刊》,坐在那边,我说来找我,不要去欺负那些无辜的人。只有我敢这么做。我跟黑社会对峙过。
人物周刊:怎么对峙?
成龙:那个时候真的是拿杆枪指着刘德华他们拍戏。你在这组拍戏,来两个黑社会,拿着枪,说你过来我们这边拍戏,你的片酬是10万的话,就给你2000。这么欺负!签在我公司的是张曼玉、王祖贤、张学友,我是他们的老板,给人欺负怎么办?我只能出头。
之前他们欺负我的时候,我躲到美国,一下飞机就被人开枪。我得每天拿杆枪出去。一回到香港吃饭,二十几人围着我,拿着西瓜刀,我自己带一杆枪,衣服里还有两杆枪。我说你们欺人太甚,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躲你们。后来我是两杆枪、6个手榴弹对着他们。
我说打黑社会就是打钱嘛,差不多三十年前,我拿50万跟你们打!一出事,我们叫“穿草鞋的”,他们要跑路。你要保护他们,帮你干事的你要给安家费,坐 了牢的也是给安家费。对方会找你,警察会找你。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提电话,在酒店打电话,我说没有身份证的先走,60人走掉。你说香港黑社会多怕我们,你住在香港,我不住在香港,我没有身份证,我杀完你,我们走了。
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
访问刊出后,各界除了对成龙说要“规管香港游行”而议论纷纷外,另一令人咋舌的内容是“持枪言论”。虽然成龙声称为作自我保护用途,而身持多样危险武器。
根据《本港的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内的第13条规定,若有任何人持有枪械或弹药,但是没有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万及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在无合理解释情况下,便带备枪械或弹药,根据第238章中第18条的《携带枪械或弹药或仿制火器意图犯刑事罪》指出,这情况若侵入或身处任何地方,即属犯罪,最高的刑罚为判处终身监禁。
成龙澄清:是一场误会
在成龙“持枪”言论发表后不久,当事人成龙本人于12月19日作出澄清,称与黑社会对峙之事发生在美国,而且也过去了三十多年,是一场误会,更否认香港警方介入此事。
成龙解释称,这次的误会是因为他接受访问时讲得太快,没把事情讲清楚,持枪对抗黑社会事件发生在30多年前,当时他在美国德州拍戏,有外国人到片场捣乱,他身边的两名保镖带着两把枪和六只手榴弹,他的枪是保镖给他的。成龙表示自己在澳大利亚有枪牌,但在美国没有,但因为拍戏需要平时多多练枪,他对枪支也司空见惯,并称拍《火拼时速》时,就已经跟黑人研究枪支了。
至于随时带保镖的原因,他解释称,是因为有疯狂粉丝骚扰,并且还收到过子弹恐吓。他自曝在美国出席活动时,疯狂粉丝还曾在台下出现过,要出动联邦密探带他从厨房密道离开,令他和家人非常担心。最近因为美国发生枪击事件,才让他回忆其有关枪支的往事,没想到引起了网民误会。他表示媒体“大惊小怪”,更否认香港警方介入调查。
是否真军火举证有困难
针对成龙“3枪6弹”对峙黑社会的言论,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即使警方找到目击证人,目睹过成龙曾经在香港携带枪械,甚至成龙本人向警方亲自承认,惟警方未必有足够证据提出检控:“因为在举证过程中,警方必须请来军火专家检验嫌犯所持有的武器是否真军火。”由于成龙谈及的肇事枪械、手榴弹或已不知所终,即使警方提出检控,若没有物证,法官也不会判罪。
由于警方在举证上有一定困难,所以陆伟雄初步估计警方会先传召一些人问话以开展调查:“假设有人知道成龙当年将肇事枪械埋藏在哪里,警方根据线索又找到该批枪械,又经验证是真军火,那么警方便会有足够证据,落案起诉。”
既然举证这样困难,为何警方仍要彻查呢?陆伟雄表示,因为有人明显地承认罪行,所以警方绝对有责任跟进,以示对法律的尊重,也不排除调查期间,或有任何突破、进展。
警方一向严格管制枪械,警方数字显示,使用枪械行劫数字剧跌;而自2007年开始起直至今年度10月一直都未有出现有关的罪案纪录,获得连续五年的零宗纪录(不包括电枪)。当年这些持械行劫案件主要是内地的“大圈仔”所为,而至今天,内地犯罪集团也不会“拼命搏”,反而改是“动脑筋”干犯高智罪行。
去年4月时,一名64岁退休惩教人员梁国炽在公屋寓所被警方揭发他私藏大量枪械,包括手枪、手榴弹及催泪弹枪等,还有近4,000枚弹药。梁国炽于1985年曾持有军火牌照,其后承认自己无牌持有火器及弹药罪,但法官认为他未有确保安全,最后判他入狱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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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网易娱乐、南方人物周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