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红包”你敢接吗?
(文案:虫虫,来源:公诉科)
逢年过节、家有喜事都爱用发“红包”表示祝贺,拿到红包的更是喜上加喜。可是,如果是用毒品当做“红包”,你敢要吗?收到的究竟是祝福还是灾祸呢?
张度(化名)没有工作,妻子怀孕后也不工作。张度虽然没有收入却有吸毒的“爱好”,结交了一帮“毒友”。最近,妻子生下一大胖小子,张度喜不自胜地把好消息发到微信朋友圈。一时间,亲友们纷纷道贺随礼。其中一位“毒友”更是投其所好,送来12克冰毒“随份子”。结果,张度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查获(“毒友”另案处理)。 近日,我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市北检察官提醒:
冰毒,又名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碱,是一种人工合成兴奋剂,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是无味或微苦的透明结晶体,形似冰,故俗称冰毒。我国刑法第348条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规定是: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毒品流通不仅通过传统买卖实现,更出现一些如请客、“随份子”、互赠等新形式。吸食毒品对吸毒人员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且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稳定因素。在此,提醒大家,毒“红包”万万不能接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