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文化:历史代代有“脚”注
人人都穿鞋子,可是你了解它么?时下流行的靴子,曾让古代君王“爱恨加交”;人生关键时刻,一双“小”鞋意义重大。代代都有“脚”注,人人皆有“掌”故。让我们追根溯源,探索鞋的历史。
在诸多种鞋中,木屐应该是古人最喜爱的鞋子之一。在距今五千多年的良渚文化中,就已经发现了它的踪影。早期的木屐主要是作为雨鞋来使用的。特别是南方天气阴湿多雨,木屐的结构简单,透风性又强,便于清洗、晾干。而在北方,木屐的穿法更多。
南朝著名山水诗人谢灵运一生钟情山水,云游四方,他曾经发明的一种“登山屐”,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的—上山摘掉前齿,下山摘掉后齿,调整重心,使人体保持平衡,节省体力。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还有“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一句,赞美这种最早的“登山鞋”。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看似厚重难行的木屐还曾被用于军事用途。《晋书》记载,青龙二年(234年),诸葛亮病卒,诸将烧营循走,汉宣帝出兵追讨。为了让部队在布满蒺藜的关中地区顺利行进,汉宣帝先派遣了两千多战士,脚着一种平底木屐踏平道路,为后面的部队开路。《太平御览》中,则描述了一种“钉屐”—在木屐的底部安插铁钉,以加大抓力,助将士攻城略地。
木屐不但下得战场,还上得厅堂。它随意洒脱的穿着方式和南北朝人旷达不羁的生活追求,一拍即合,一度成了当时的朝服。南北朝时北齐文学家颜之推就曾在《颜氏家训》中训诫后人,“贵游子弟,无不驾长檐车,跟高齿屐。”木屐俨然成为了身份的象征。由于木屐便于穿脱,人们还用脱屐来表示对尊者的礼仪。
而敬称“足下”也是由木屐引申而来。据南朝刘敬叔在《异苑》中的记载,公元前六百多年,晋国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被其父驱逐出宫,流离失所,眼见餐风饮露,就要气息奄奄了。这时,跟随重耳逃难的晋国贵族介子推,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块肉,给重耳煮汤喝,救了重耳一命。
重耳继承王位后,就想给介子推以高官厚禄,报答此恩。没想到,介子推却携母亲隐居绵山。为了逼介子推出山,重耳便下令放火烧山。谁知介子推和母亲竟抱树焚烧而亡。事后重耳追悔莫及,挥泪砍下尚未烧尽的树木,令人做成一双木屐,穿于脚下,每每念及介子推的割肱之功,都抚屐哀嗟:“悲乎,足下。”从此,“足下”就成了对别人的一种敬称。
不过,曾经珍贵的木屐,入宋以后逐渐退居幕后。妇女缠足,加之儒学、理学对服饰礼节的强调,使与木屐相生相伴的各种礼仪随之消失,在长辈面前脱鞋也成了大不敬的表现。
在中国的鞋履文化中,有一款鞋子非常特别,这就是靴子。有时在正式场合禁止穿着,有时又非显贵不得穿着。可以说,中国人对靴子的穿与不穿足足纠结了上千年。之所以这么复杂,还要从靴子的“出身”说起。
原来,靴子并非中原文明的产物,而是少数民族的传统装束。据汉代《释名》记载,中原地区本来只有履而没有靴,这种把脚与小腿联在一起的“鞋子”,是西胡的穿法。直到公元前325年,赵武灵王发起军事改革,为了适应由战车到骑射的作战方式的改变,而引进胡服胡靴,靴子才在中原地区普及开来。
不过,“胡服骑射”让中原人穿起了靴子,却并没有让天之骄子放下偏见—靴子虽好,但说到底是蛮夷的玩意儿,我们能穿么?
不可否认的是,靴子确实实用—既保暖,又便于劳动。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曾说到,经过漫长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北齐时,全国已经是一片短衣长靴的景象了。大势所趋之下,当权者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有一条,绝对不允许为官者在正式场合穿着靴子。
不过,禁靴始终不是长久之计,民间穿靴之风更有越演越烈之势。与其禁靴,不如改靴。于是,隋代出现了一种胡汉合璧的“六合靴”。
所谓“六合靴”,实际采用六块大小不同的皮料缝合而成,看上去有六条缝,因而又称“六缝靴”。同时暗合天地四方,即东、西、南、北、天、地六合之意,寓含了华夏文化的精义。于是,有了六条缝的靴子,便顺理成章地登堂入室了。《新唐书》记载,隋文帝和文武百官,都穿着这种六合靴,出入殿堂。到唐代时,六合靴还到了贵贱通用的地步。
谁知到了宋代,靴子的“出身”,又成了理学拥护者的攻击对象。理学家认为穿着胡人的靴子上朝,实在是有违纲常。为此,北宋徽宗政和年间,朝廷下令百官改用履为朝服,中间又数次反复,徘徊不定。
直到南宋乾元七年(1171年),宋孝宗赵昚(音shèn读“慎”)才拍了板儿,令官员重新穿靴子上朝,不过穿的既不是胡靴也不是六合靴,而是一种“靴式履制”的新款。就是把靴和履来个嫁接,脚掌的部分完全采用履的款式,再生生嫁接上一个八寸高的靴筒,名字里也不见“靴”字,改称“皂皮履”。
从此,靴子的地位总算是稳定了下来,一直到清代都保持着朝服的地位。不过,新的问题也产生了,那就是巨大的制靴开支。明代制作靴鞋由内务府的“巾帽局”负责。每年冬至,巾帽局都要从节慎库领银十万余两,给宫人制作靴子,且每有新晋官员、选中驸马、外国驻使,也都要赏赐靴子,以至于时常超支。
更为戏剧性的是,因为朝服地位的确定,最早禁止官员穿着的靴子,在明代一直到清代初期,又变为了一般市民不得染指的鞋款,违者处以极刑。
然而,官府越是明令禁止,靴子的温暖舒适就越发充满诱惑,有人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客座赘言·国初榜文》就记载了一桩由靴子引发的血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八月,南京五成兵马司抓获了三十八名擅自更改鞋款的罪民,将平民样制更改做半截靴、短靴,公然出售。为了杀一儆百,朝廷还特命礼部出榜,昭告罪行,晓谕军民。最终,他们都被押到自家门前枭首,全家老小悉数流放云南。因为改个靴款,就招致如此厄运,想必也是当事人始料不及的。
鞋子不仅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还是人生重要时刻的最佳见证者。而这个见证,从新生儿诞生后穿的第一双鞋—虎头鞋就开始了。
中国人对老虎的崇拜由来久矣,认为“虎督万物,百兽之长,能执搏挫锐,噬食鬼魅。”所以,过去古人通常会给孩子做蓝色、红色和紫色三种颜色的虎头鞋,寄托美好的期望。其中,蓝色的虎头鞋,取其谐音“拦”,希望能够把孩子拦在自己的身边,防止儿童夭折。红色虎鞋,则是希望借红色驱邪避害,保佑孩子不受邪灵侵犯。而紫色鞋面白色鞋底的虎镇五毒鞋,一来代表老虎的威猛能够震慑五毒,保佑子嗣健康成长。另外“白紫”二色,也是借谐音,表达对“百子千孙”、子嗣繁盛的美好寄愿。
待儿女长大成人后,鞋履又扮演了媒人的角色。过去,男女在婚配之前是不能够见面的,男方了解女方的品貌全凭一双鞋,这就有了“相亲鞋”。
在古代,凡待嫁的女子,都要倾尽技艺,按自己脚的大小绣制一只“相亲鞋”,送给男方品评。这样,男方既可以通过绣工了解女方操持家务的能力,又能从鞋子的尺码判断女子的身高体态。不过,不少想嫁入“豪门”的女子在做鞋时,往往刻意做得小巧一些。因为宋代以后,女子缠足,以三寸金莲为美。
有意思的是,对于这种“做假”行为,婆家也自有妙招。那就是,新娘过门后,必须要穿一穿亲手制作的“相亲鞋”完成一系列仪式。老话说得好,这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倘若新娘婚前有意欺瞒,把鞋子做得太小,这会儿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现代人常用“穿小鞋”比喻私下报复,正是来自“相亲鞋”的斗智斗勇。
倘若“相亲鞋”被男方相中,新娘接下来还要为男方的主要家庭成员,每人制作一双鞋子,展示自己的女红。而未来的婆婆则要回赠一双鞋子,作为结婚当天的婚鞋。但这双婚鞋必须要进了婆家的门才能穿。因为在古代,新娘抵达夫家之前,双脚是不能落地的,怕的是鞋子沾到娘家的土地。农业社会,土地就等于财富,带走了娘家地上的土,就等于把娘家的财气带走了。
相比之下,“送老鞋”堪称人生最后的见证。这也是体现孝道很重要的一部分。老人临终所穿的鞋子叫做“送老鞋”,讲究颇多:鞋子必须提前制作,交由老人保存,亦有“保寿”之意;鞋子的制作者应是父母双全、有儿有女、原配丈夫健在的妇女;鞋底一般绣莲花和梯子的组合,莲花既有佛教寓意,又象征纯洁清白,梯子则是早升极乐的攀登工具;制作的材料不能是缎子,避讳“断子”之说。